闰年是为了协调公历的历法与四季的交替所增加的一种年份形式,即在平年(365日)的基础上,每经过4年的一次,则当年为闰年(366日),但在此基础上,又有例外情况:
- 世纪年中只有能被400整除的是闰年,如1600、2000都是闰年,而1700、1800、1900不是闰年;
- 这样平均下来,一年的平均长度为365.2425日,与一年的平均长度为365.24日的农历相接近。
早在公元前46年的罗马共和国时期,就已经规定了每4年润一次的公历历法,杨辉在《详解九章算法》中亦有记载。而现代公历使用的是1582年出版的《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历法草案》中的闰年规则。
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,闰年有时也是特殊的存在,例如我们过年时辞旧迎新的“腊月闰三十”;还有用来推算及排定农历的二十四节气中的“闰月”(不难发现,“闰”一词在这些称谓中,似乎有点“增补”的意味)。无论是西方的公历,还是东方的阴阳历法,闰年的出现都承载着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知与尊重。